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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唐山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8:50—11:30 ; 下午14:00—17:20,请大家按指定时间领取,不能按时领取的,请大家随下一批认定人员一同领取。
二、领取地点:
1.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的到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
2.在唐山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的到西山道七号八大局院内6号楼305C房间领取。
原标题:唐山市2015年下半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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