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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和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高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

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报名时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由教育局负责落实。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8:30—17:0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填写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报名,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交纳100元报名及考务费,摄像备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网络 查询为准)

4、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16年10月19日9:00-17:00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及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用读卡机阅卷登统。

4、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请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阳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合格人选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1月3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分组,招聘岗位数额同时带入各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计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得分×60%+面试成绩得分×40%。

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阳政府网》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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