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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缺编情况和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巨鹿中学(20人)、巨鹿县第二中学(13人)、巨鹿县实验中学(15人),巨鹿县第五中学(12人),巨鹿县职教中心(5人),巨鹿县特教学校(5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或本人虽系外地户籍,家庭成员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3、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巨鹿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19日-8月25日,通过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julu.gov.cn/)、巨鹿发布、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巨鹿县电视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头会议室。咨询电话:0319-4323336(人社局)、4326038(教育局)。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的合格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从教育部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审核,经审查合格者,填写《巨鹿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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