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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河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7月25日至2001年7月24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5日。

具体岗位条件:见《平泉市2019年教育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专业分类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2、985或211院校(以毕业时间为准)的毕业生不限是否师范类,不限专业,不限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

3、按岗位要求限承德市或平泉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quan.gov.cn/)和平泉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rsj.pingquan.gov.cn/(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8:30至8月5日17:30分。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日8:30至8月6日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政审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8月8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统一返还到之前个人缴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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