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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一、资格复审具体时间:

综合类岗位7月25日

医学类岗位:7月25日

教育类岗位:

7月25日上午:岗位118、119、120、122、124、126、128、129、130、131

7月25日下午:岗位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11、112、113、114、129、130、131

7月26日上午:岗位121、123、125、127、129、130、131

7月26日下午:岗位107、108、109、110、115、116、117、129、130、131

7月27日上午:岗位89、90、91、92、93、94、95、96、97、129、130、131

二、资格复审地点:

岗位129、130、131: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号门三楼B-3040房间;

其他岗位: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号门三楼B-3061房间。

为保障资格复审有序进行,请考生按以上具体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提交个人资料。

三、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笔试准考证;

2.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4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

5.教育类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6.医学类岗位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技师(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四、复审流程:

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先进行证件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学历认证,最后进行审核收件(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三个步骤缺一不可。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其他人代办。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严格遵守复审的各项要求,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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