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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条件

特别提示: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为河北省内学校,报考须在学校所在市。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参加201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二)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6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19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2、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须在河北省。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省内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在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所在市报考。

8、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河北省的考生,可凭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市或档案所在市报考,(不能跨市报名)。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19日8点30-4月24日17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

2、2016年4月22日8点30-4月25日17时:本人现场确认。

确认的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A.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三年级学生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

3、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9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2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16年5月21日-23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16年6月20日报名网(www.ntce.cn)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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