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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具有应聘资格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按学历层次(研究生、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专升本)由高到低、师范类毕业生、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条件均相同,根据政审考核情况综合确定。
7月5日在承德县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上对外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承德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医院由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集合时间2014年7月6日早7:00,集合地点承德县教育局办公楼门前。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县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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