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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河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业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兴隆县户籍;

2、年龄18至35周岁(县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5年且在岗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节点;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职中专业教师10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兴隆县电视台和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及兴隆县政府门口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 8:30至11:30,下午2:30至17:00。

4、报名要求:本方案附件有《兴隆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请下载打印。报名时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及以下证件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自备有效期内电子学历备案表;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 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4)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6)兴隆县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5年且目前仍在任课的教师,须提供任教中学或学区的证明。

5、报考人数不足岗位人数的1.5倍时,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6、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考生报名时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对入围人员进行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7、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如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

(1)笔试将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两科,一套综合试卷,各占50%左右;职中专业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两科,一套综合试卷,各占50%左右。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2:30—17:00,领取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5)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1:00。

(6)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7)笔试成绩查询: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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