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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面试
1、原则上考生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名人数相对集中院校我区可组织评委赴该院校进行现场面试。面试现场考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纸质报名表(附照片),评委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进行面试。如有举报核实或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2、所有考生面试内容为现场说课,其中数学、语文、物理、历史、心理五个学科考生须进行答辩,体育、计算机两个学科考生须进行技能测试。
(1)提前半小时抽取说课顺序及说课题目。说课不超过10分钟,要求有板书。说课后抽取答辩题目,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海港区中小学现行教材内容。
3、面试现场公布个人成绩,面试全部结束后进行公示,所有考生成绩在港城教育网(http://www.gcedu.net.cn)和海港区就业信息服务网(http://www.hgqjy.gov.cn)进行公示。
七、聘用手续
依据每个学科所需人数,按现场面试成绩并参考在校表现择优聘用,同时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考生所在大学签订三方协议书,予以正式聘用,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限期报到并按规定参加新教师入职培训。
八、聘用待遇
(一)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鉴于我区教师总量超编,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我区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所在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纪检监察等成员单位领导担任,成员为成员单位职能股室负责人。
(二)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整个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局选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三)每个工作环节均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四)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回避范围的,要主动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提出回避,否则经举报核实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监督举报电话:0335--7510115
(六)咨询电话:0335--355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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