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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相关条件及要求
(1)普通高中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职业高中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3)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4)幼儿教师:全国普通中、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5、县外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7月11日-7月17日)
通过青龙教育网、青龙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7月18日-7月20日下午5:30)
报名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人事代理协议或2014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已婚报名人员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填写《青龙县2014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缴纳综合考务费100元。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三)资格审查(7月21日)
由青龙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7月23日上午10:0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7月24日-25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时间:7月24日9:00—11:00,地点:青龙职教中心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及教育学原理分别命制一套综合试卷。小学、校点、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知识,命制一套综合试卷。
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划定范围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说课。
7月24日下午4:00在青龙教育网、县教育局公开栏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说课人员名单。
2、面试
时间:7月25日上午7 :00开始,地点:青龙职教中心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说课范围:高中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文化课及校点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小学阶段语文教材;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小学阶段相应学科教材;幼儿教师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和平出版社(大班)教材;教材考生自备。
应聘人员面试说课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说课成绩当场公布,说课合格分数为60分,说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7月26日上午10:00,在青龙教育网、青龙教育局公开栏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7月26日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及分组与拟聘人员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
若某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说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高的考生优先;③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说课取其成绩高者。
(五)考核(7月27日-7月28日)
考核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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