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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均由有资质的外地中介机构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分专业命题,统一考试的方式。文化科目考试以中高考内容为主,其中中考内容占70%左右、高考内容占30%左右;幼教科目为该专业专科层次专业理论知识及幼儿心理卫生知识;音体美为所报专业专科层次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教育教学知识;特教科目为该专业中专层次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教育教学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场次。在资格审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人选确定。按学科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数学及幼教紧缺专业,若所招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2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即可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
(2)时间、地点。笔试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在面试抽签会上公布。
(3)方式。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组织。面试结束后,分学科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学科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报名之日三个月前已取得计生结论证的视为合格)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岗位,递补办法与体检递补办法相同,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核程序。
八、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市政府审批。之后,由教育局聘用到乡镇学区、市八中、特教学校或市一幼。其中,市八中和市一幼人员在本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应学科拟聘人员范围内,在本人自愿基础上,按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因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第一年(即试用期间)工资1200元/月、第二年1500元/月、第三年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年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咨询电话:0317-3239337(市人才交流中心)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间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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