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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登陆香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看相关事项的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通知而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考试:考试程序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项,各项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20%。

幼儿教师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须加专项技能测试。其总成绩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25%,答辩成绩占15%。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在教育局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及顺序号。面试分组视具体报考岗位而定。面试按试 讲、答辩及专项技能测试分步进行,组织评委分别打分。成绩合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成绩。面试 中考生均应听从评委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不允许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介绍个人情况,否则成绩作废。考生允许携带课本及教案。

试讲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以现行中小学或幼儿教材为依据,试讲时间为10分钟。

答辩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考查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解决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 题的能力;考查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考查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说课内容选用相应学科 教材。答辩时间为5分钟。

技能测试考核岗位专业技能水平。其中幼教、音乐、美术专业主要包括弹、唱、跳、画等内容,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所有测试项目均应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

3.体检: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择优进入体检。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再相同者组织复试。

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教师由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6.聘用:拟聘用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县财政编制,由教育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为农村学校招聘的教师,定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考试及体检工作时间安排

8月21日考生持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8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考点设在县第一中学,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8月23日上午在县教育局一层大厅公示笔试成绩,下午2:30抽取试讲题目及顺序号;

8月24日上午7:30、下午1:00进行面试,面试考点设在县城内四小,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讲室;

8月25日在教育局一层大厅公示总成绩;

8月26日上午6:30教育局人事股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一周内将本人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交到教育局人事股。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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