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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河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区教师人才素质,结合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剩余计划和岗位空缺需求情况,拟公开选聘47名教师,以缓解我区部分急需学科教师紧缺的压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组建选聘工作小组赴高校现场选聘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报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岗位详见《峰峰矿区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条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9年3月21日(报名第一天)为基准计算。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考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均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考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3月21日前出生,含3月21日),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含3月21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含3月21日),身体健康。

报考要求: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及职教教师岗位者,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教岗位者,应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幼儿园教育)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育技术岗位者,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2、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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