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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核算方法为:
①初中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直接定为面试成绩;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应聘人员是按学科分组(2或3组)试讲的,试讲成绩需进行平衡。具体办法为: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乘以学科权重系数,结果为面试成绩。学科权重系数=同学科试讲成绩总平均分/本组试讲成绩平均分。
②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试讲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之和。
素质考核成绩可于7月15日登陆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3.体检。依据招聘数额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素质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体检,两证不齐全的不得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人选。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与被考察人座谈、同被考察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成绩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人选,通过体检后进行考察。
5.聘用。考察结束后,参照报名时所填志愿和素质考核成绩等情况确定岗位,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6.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7.上岗。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聘用岗位上岗。
五、聘用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拟聘用人员工作第一年为试用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调动。以后每三年考核一次,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期间享受县内同等公办教师待遇,并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相关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因填写有误影响报考和聘用的,后果自负。报名结束后要密切关注《准考证》领取时间、素质考核时间及成绩等重要信息。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要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到所聘学校报到,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应聘人员素质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4.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5-6112547。
5.咨询电话:0315-61815430315-6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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