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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海兴政务网、海兴教育网上公布。
(四)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技能测试为用普通话讲故事。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果在海兴政务网、海兴教育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顺序排序。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结果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政务网、海兴教育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采取政审方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体检。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兴政务网、海兴教育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选择岗位。
招聘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招聘岗位的顺序。如有弃权,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不重复进行。
招聘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负责上岗前培训。
(九)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为:月工资1200元,绩效300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2个月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进行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五、有关要求
招聘过程中相关时间、事项要求在海兴政务网、海兴教育网上提前发布,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317-662117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7-6628604(教育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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