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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定总分,公布参加体检名单(2014年8月8日)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据每个学科所需总人数,按总成绩高低1:1比例足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确定人选时,如果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按下列原则确定: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3.学历层次高者优先;4.本专业毕业生优先;5.优秀毕业生优先;6.查看高考或中考入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在抚宁教育网上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组织体检(2014年8月11日)
8月11日,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分数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
(八)组织考核,确定并公示拟聘结果(2014年8月13日)
组成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结果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7天。
(九)选定岗位,签发派令(2014年8月20日)
被聘用人员根据学科需求按总成绩高低由本人依次选岗到学校,师范类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签发派令,非师范类毕业生由县人社局签发派令,限期报到。签发派令前需提交毕业生档案(在职为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合格的方可签发派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聘用。上岗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参加入职教育培训。在规定时间不选岗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再依分数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
五、有关待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个聘期为三年。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抚宁县教育系统。
(三)根据县编办复函意见,鉴于我县教师总量超编,本次聘用人员暂不予入编,待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再按规定程序逐步纳入编制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享受抚宁县正式教师相应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专门成立抚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局、保密局等单位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人事股,工作电话:0335-6012704。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涉及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工作期间,日程安排可能有所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教育网发布的适时信息。
本方案由抚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抚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2:现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式样)
附件3:抚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日程安排表
抚宁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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