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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4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招聘方案报经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武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局机关地址: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常住户籍(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岗位空缺情况和2014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200名,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30名,农村缺编乡镇定岗补充教师130名,幼儿教师40名。
2、岗位条件:
高中(含职高)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所学专业一致),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乡镇学校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幼儿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以上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14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2012、2013年参加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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